(2)本次党员大会主要任务是选举产生本届(党委、总支、支部)委员会。选举工作由上届(党委、总支、支部)委员会主持。
(4)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。
(6)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,方可当选。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,以得票多的当选。如遇票数相等,不能确定谁当选时,应就得票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,得票多者当选。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,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(候选人从未当选的得赞成票多的候选人中确定,也可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,在未当选的候选人以外另提候选人)。当选人接近应选名额时,征得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,也可减少应选名额,不再进行选举。
(8)候选人和当选人名单均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。
(10)由监票人宣布选举结果,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员名单。
(12)选票一经投出,不得再收回更改。
(13)选举结束后,选票整理封存,未经组织允许,任何人不得私自查阅选票。